公示送達
公發布日: | 108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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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 民事國內送達 |
摘 要: | 公示送達被告李明怡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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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22日
發文字號:基院華民月108年度基小字第1746號
本文: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知李明怡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
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8年度基小字第1746號原告萬榮行銷股份有限
公司與被告李明怡間給付信用卡消費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股
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08年8月20日上午9時50
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耿珮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