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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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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558號曹建泉(TSAO CHIEN CHUAN)、鄭念惢即曹鄭秋霞(即曹宇隆即曹昌安之遺產管理人)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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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111司執實字第355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曹建泉(TSAO CHIEN CHUAN)、鄭念惢即曹鄭秋霞(即曹宇隆即曹昌安之遺產管理人)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558號債權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暨抵押權人)等與債務人鄭念惢即曹鄭秋霞(即曹宇隆即曹昌安之遺產管理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實股書記官陳櫻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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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558-1拍通知pdf
  • 發布日期:111-05-25
  • 更新日期:111-05-25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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