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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26492號林文賓之拍賣通知1件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110司執慎字第2649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文賓(出境)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26492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林文賓(出境)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31 日
民事執行處慎股書記官吳宣穎
- 發布日期:111-05-31
- 更新日期:111-05-31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