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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465號林岳峯之通知函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民月112年度訴字第465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林岳峯之通知函2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465號原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與被告林岳峯間拆屋還地事件。
二、應送達之通知函,現由本股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
取。
書記官顏培容
- 發布日期:113-03-29
- 更新日期:113-03-29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