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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196號郭書豪,黃湘怡,廖益成之開庭通知等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民春113年度訴字第196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被告神樂岡旭川拉麵有限公司法定代理
人即清算人郭書豪、被告神樂岡旭川拉麵有限公司法
定代理人即清算人廖益成、被告神樂岡旭川拉麵有限
公司法定代理人即清算人黃湘怡之起訴狀繕本(含書
證)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196號原告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與被告神樂岡旭川拉麵有限公司等間清償借款
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含書證)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
書,現由本股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16日上午9時2
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羅惠琳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