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基簡字第492號黃金珠之開庭通知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9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民黃112年度基簡字第49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黃金珠之起訴狀繕本、112年6月27日起
訴準備狀繕本、112年6月29日民事陳報狀繕本、歷次
書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基簡字第492號原告凱基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與被告黃寶猜等間代位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112年6月27日起訴準備狀繕本
、112年6月29日民事陳報狀繕本、歷次書狀繕本及言
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股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
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4日下午2時3
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王靜敏
- 發布日期:113-05-09
- 更新日期:113-05-09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