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基簡字第492號黃寶猜、黃宮燕、黃宮雅、黃漢賓、黃有福、黃文學、黃財明之開庭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9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民黃112年度基簡字第49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黃寶猜、黃宮燕、黃宮雅、黃漢賓、黃
          有福、黃文學、被代位人黃財明之起訴狀繕本、、11
          2年6月27日起訴準備狀繕本、112年6月29日民事陳報
          狀繕本、歷次書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基簡字第492號原告凱基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與被告黃寶猜等間代位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112年6月27日起訴準備狀繕本
          、112年6月29日民事陳報狀繕本、歷次書狀繕本及言
          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股保管,被告及被代位人
          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4日下午2時3
          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及被代位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王靜敏
 

  • 發布日期:113-05-09
  • 更新日期:113-05-09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