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64號財團法人台灣省基隆市十方大覺禪寺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登112法登他字第64號
主旨:公告林永昌(釋本因)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台灣省基隆市十方大覺禪寺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0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1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6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原董事長釋見性辭世,由林永昌接任;常務董事唐興貴(釋星如)、釋養華(釋法藏)辭任,分別由唐興貴(釋星如)、陳智均(釋惟盛)接任;董事黃智陽(釋性 海)、周守厤(釋自仰)、林賢德(釋星空)、林美華(釋如明)、吳細妹(釋如願)、林淑芬(釋燈脩)均辭任、韓杜福娣辭世,分別由林宏彥(釋傳妙)、劉啓銘 (釋仁覺)、張國泓(釋振文)、邱淑珠(釋心因)、林美華(釋如明)、林淑芬(釋燈脩)、鍾惠雯(釋燈弘)接任。代表法人之董事為林永昌(釋本因)。
二、第1屆董事長、常務董事、董事遞補姓名如下:
董事長 林永昌(釋本因)
常務董事 陳智均(釋惟盛)
常務董事 唐興貴(釋星如)
董 事 林宏彥(釋傳妙)
董 事 劉啓銘(釋仁覺)
董 事 張國泓(釋振文)
董 事 邱淑珠(釋心因)
董 事 林美華(釋如明)
董 事 林淑芬(釋燈脩)
董 事 鍾惠雯(釋燈弘)
三、新任董事長、常務董事、董事印鑑。
登記處主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2-11-07
- 更新日期:112-11-07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