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公告
公證業務時間說明
基隆地方法院公證處辦理公證業務說明:
- 收件時間:
為配合臺灣銀行派駐本院國庫繳款櫃臺每日關帳時間,使您送件、繳費及領件能一次完成,故本處須預留填表、分案、審查及作業時間。本處收件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請您於收件時間內提出申請。 - 由於本處僅編制一名公證人,而有些案件公證人須執行外勤公證或查證工作,所以建議您預先電話預約辦理時間,以免久等或二次再來。
預約電話:(02)2465-2171 分機1211 - 為避免作業及繳費不及,致使您須再度前來,請您至遲於下午4時30分前向公證處送件;自90年4月21日起可向法院公證人或民間之公證人請求辦理公證業務。
- 並非所有文件都可辦理公證或認證,建議您可將文件傳真至本處預先判斷,避免徒勞。本處傳真號碼:(02)2465-5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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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5月23日起結婚改採登記制,故公證結婚已無效力,請民眾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結婚才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