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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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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再強化防疫措施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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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再強化防疫措施新聞稿

本院為因應COVID-19疫情警戒,阻絕病毒傳播擴散,自110年5月15日起至同年月28日止,除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外,均已通知暫緩開庭及調解,當事人可以不用到法院。此外,基於防疫優先原則,爰採取下列作為,再強化防疫措施:

一、公證處之公證結婚業務暫緩辦理。其他公證、認證業務,除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必要性外,亦一併暫緩辦理。

二、登記處之業務,除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必要性外,暫緩辦理。

三、為民服務中心仍照常受理收受書狀及訴訟輔導等業務,惟須配合人流管制,同時間在為民服務中心之洽公民眾人數不得超過3人,請洽公民眾抽號碼牌號後,在一樓大廳空曠處等候。另為避免民眾外出,增加受感染之風險,爰鼓勵民眾上網擷取空白書狀、多加使用郵寄遞狀、以電話進行訴訟程序諮詢,毋庸親自跑一趟法院,亦能達到同樣之效果。

四、律師或其他當事人聲請閱卷時,歡迎聲請電子卷證,可免因書面閱卷而舟車勞頓及增加感染病毒風險。

五、基隆律師公會及法律扶助基金會基隆分會之免費駐點律師諮詢服務,均暫時停止服務。若有免付費法律諮詢之需求者,建議改洽法律扶助基金會「電話法律諮詢中心」(電話:02-4128518轉2),由專人於電話中為您服務。

六、司法志工、少年志工及實習訴訟輔導員均暫緩到院。

七、進入本院應配合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並一律採取實聯制,需以紙本填寫或QR CODE掃描登錄「健康聲明及實聯制登記表」。如進入院區辦理相關業務之人數過多時,本院將採取人流管制,避免多人群聚。

八、為確保辦公室環境安全,本院除於110年5月15日進行全面清消外,每日亦對電梯及開放空間進行消毒。各重要出入口,均設置電動酒精手部消毒器,供洽公民眾及同仁使用,同仁上班亦隨時佩戴口罩,以維護自身及洽公民眾之安全。

九、本院同仁除加強自主健康管理外,並依「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因應COVID-19疫情之居家辦公及辦案期限處理指引」,自110年5月19日起至5月28日止採行居家辦公措施,以人員分組輪流、落實代理制度之方式,兼顧防疫需求及當事人權益之維護。

加強防疫、人人有責,本院後續亦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檢討各項防疫措施,提供同仁及民眾一個安全、安心的辦(洽)公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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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新聞稿(編號:110-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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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新聞稿(編號:110-11)pdf
  • 發布日期:110-05-18
  • 更新日期:110-05-18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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