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誠字第22456號張朝枝之詢價通知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112司執誠字第2245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朝枝之詢價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2456號債權人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張朝枝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誠股書記官洪福基
- 發布日期:112-09-18
- 更新日期:112-09-18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