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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財登字第12號李承鴻、分別財產制訂約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2財登字第12號
主旨:公告李承鴻、李馥丞於中華民國112年03月10日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第105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189號(112年度財登字第12號)
貳、登記事項:
一、夫:李承鴻 民國070年O月O日生。
住所:基隆市七堵區
妻:李馥丞 民國070年O月O日生。
住所:基隆市七堵區
二、夫妻約定財產制種類:分別財產制。
三、財產清冊:如附件財產清冊。
登記處主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2-03-13
- 更新日期:112-03-13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