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財登字第32號李東明、分別財產制訂約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4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登112財登字第32號
主旨:公告李東明、陳姵諭於中華民國112年09月14日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第105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209號(112年度財登字第32號)
貳、登記事項:
一、夫:李東明 民國066年O月O日生。
住所:基隆市安樂區
妻:陳姵諭 民國068年O月O日生。
住所:新北市中和區
二、夫妻約定財產制種類:分別財產制。
三、財產清冊:如附件財產清冊。
登記處主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2-09-14
- 更新日期:112-09-14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