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自書遺囑認證

字型大小:

遺囑是遺囑人身後的交代,如果自己會寫字,以自書遺囑請求認證,最為簡便,自書遺囑經認證,可避免日後發生遺囑真偽之爭議。
 一、應到場之人
        年滿16歲之立遺囑人本人親自到場辦理,不得代理。
   
二、應攜帶之文件
1、 立遺囑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2、 個人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正本
3、立遺囑人財產權及財產價值證明文件。
(1)財產如果是房屋,請帶最新的建物登記謄本及最近一期的房屋稅單正本
(2)財產如果是土地,請攜帶最新的土地登記謄本正本
(3)如果有存款,請攜帶存款餘額證明書
4、辦理繼承用的原始戶籍謄本乙份(未分戶前之戶籍謄本),以證明繼承人總數,作為計算特留分之參考。
5、立遺囑人之繼承系統表乙份
6、已寫好的自書遺囑至少三份   ★一定要自己書寫的才行,不可以打字,也不可以影印,但是可以用複寫紙墊在下面複寫
  
三、如何寫遺囑
自書遺囑最好準備一式三份,由立遺囑人自己書寫遺囑全部內容,可以複寫,但不可用打字或影印,寫完後要記明年、月、日,並且親自簽名;如有寫錯時,不可用修正液(帶),應保留原來寫錯的字跡,在遺囑空白地方註明增減、塗改的處所及字數,並另行簽名。

注意:遺囑內之財產分配不能違反法律規定的特留分。
  
四、費用:依據預立遺囑人寫遺囑當時所有的財產價值計算(單位:新台幣)。
依據預立遺囑人寫遺囑當時所有的財產價值計算(單位:新台幣)。
1、20萬元以下者,500元。
2、20萬元至50萬元者,1000元。
3、逾50萬元至100萬元者,1500元。
4、逾100萬元至200萬元者,2000元。
5、逾200萬元至500萬元者,2500元。
6、逾500萬元至1000萬元者,3000元。
7、逾1000萬元至5000萬元者,其超過1000萬元部分,每1000萬元加收1000元;不滿1000萬元者,按1000萬元計算。
8、逾5000萬元者,其超過部分,每1000萬元加收500元;不滿1000萬元者,按1000萬元計算。

  • 發布日期:110-05-06
  • 更新日期:110-05-17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證處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