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因應第三級防疫警戒新聞稿

字型大小: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因應第三級防疫警戒新聞稿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雙北市提高至第三級警戒,司法院召開防疫會議決定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亦列為暫緩開庭之法院,本院自110年5月15日起至同年月28日止,開庭採行下列措施:

一、除具時效性(如被告在押、宣示判決)、緊急性(如強制處分、證據保全事件)、必要性(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原則上暫緩開庭及調解。

二、本院會另外通知已收到於上開期間至本院開庭之當事人、關係人、辯護人及訴訟代理人,庭期進行事宜。

三、若確有必要進入法院洽公,請配合人流管制。進入法院之人員採實聯制,需填寫「健康聲明及實聯制登記表」,並應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

檔案下載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新聞稿(編號:110-10)doc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新聞稿(編號:110-10)odt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新聞稿(編號:110-10)pdf
  • 發布日期:110-05-16
  • 更新日期:110-05-16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