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成立於民國三十九年(西元一九五0年),於八十七年間新建辦公大樓落成啟用後,洽公環境明亮寬敞整潔有序,提供民眾洽公舒適及便捷之服務,為擴大轄區便民、禮民措施,提高服務品質,在服務中心設有單一窗口作業,在民事執行處、非訟中心、公證處均採櫃台方式受理申請,並增設志工引導等服務措施,使民眾到院洽公能迅速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