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0480號朱秋燕之112年12月15日上午11時整分配期日通知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111司執清字第3048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朱秋燕之112年12月15日上午11時整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0480號債權人均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朱秋燕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節本。
節本:
主旨:本院定於112年12月15日上午11時整在民事執行處實行分配,請依說明二至七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清股書記官邱李和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2-11-07
- 更新日期:112-11-07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