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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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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基小字第1283號張儷螢之撤回通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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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民黃112年度基小字第1283號
    
主    旨:公示送達張儷螢之撤回通知函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基小字第1283號原告林美月與被告張儷 
         螢間返還不當得利事件。
    二、應送達之撤回通知函,現由本股保管,被告得隨時來  
        院領取。
         
書記官 王靜敏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2-11-10
  • 更新日期:112-11-10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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