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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基小字第1283號張儷螢之撤回通知函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民黃112年度基小字第1283號
主 旨:公示送達張儷螢之撤回通知函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基小字第1283號原告林美月與被告張儷
螢間返還不當得利事件。
二、應送達之撤回通知函,現由本股保管,被告得隨時來
院領取。
書記官 王靜敏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2-11-10
- 更新日期:112-11-10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