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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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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基小字第608號SURYANTI之基隆簡易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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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7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民黃112年度基小字第608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SURYANTI之112年11月17日基隆簡易庭
          通知函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基小字第608號原告鄭銘琦與被告SURY
          ANTI間不當得利事件。
      二、應送達之112年11月17日基隆簡易庭通知函,現由本
          股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王靜敏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2-11-17
  • 更新日期:112-11-17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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