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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2291號陳清通之拍賣通知一件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9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112司執恭字第1229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清通之第三次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2291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清通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節本。
節本:
主旨:本院定於113年1月23日下午3時30分在民事執行處投標
室,就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實施第3次公開拍賣,請
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恭股書記官陳錦進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2-12-19
- 更新日期:112-12-19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