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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基小調字第000365號簡明偉之開庭通知等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民春113年度基小調字第365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簡明偉之起訴狀繕本(含書證)及調
解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基小調字第365號聲請人與相對人間給
付電信費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含書證)調解期日通知書,現
由本股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9日上午9時整
,在本院第九法庭行調解程序。
四、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羅惠琳
- 發布日期:113-03-27
- 更新日期:113-03-27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