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基小字第002691號張振賢、蘇添登、張進益、張振榮之、開庭通知等

字型大小: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民月112年度基小字第2691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張振賢(即張振生之承受訴訟人)、蘇
          添登(即張振生之承受訴訟人)、張進益(即張振生
          之承受訴訟人)、張振榮(即張振生之承受訴訟人)
          之起訴狀繕本、歷次書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基小字第2691號原告玉山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與被告張振生間清償債務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歷次書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
          通知書,現由本股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1日9時55分
          ,在本院第九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顏培容

                   
 

  • 發布日期:113-04-15
  • 更新日期:113-04-15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