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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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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調字第000013號相對人許黃紅緞、相對人黃連興、相對人黃連輝、相對人劉瑞昌、相對人劉仁煌、相對人劉瑞聰、相對人劉瑞祥、相對人黃崑奇、相對人黃崑土、相對人黃文明、相對人黃文彬、相對人黃杰朋、相對人黃添財、相對人同誠興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鄭瑞榕、相對人黃智傑、相對人周政賢、相對人蕭黃彤、相對人黃孝德、相對人黃慶銓、相對人黃愛珠、相對人黃秋香、相對人黃淑貞、相對人黃新賓、相對人李佳錚、相對人劉玉秀、相對人黃覺賢、相對人黃麗蘋、相對人黃怡惠、相對人黃麗青、相對人黃麗芳、相對人黃佩婷、相對人黃慶義、相對人黃慶禮、相對人黃慶宗、相對人胡黃綢、相對人茂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村沂、相對人黃民強、相對人黃文生、相對人黃文伸、相對人劉毅琳、相對人陳昱均、相對人陳幸鴻、相對人黃玉欣之開庭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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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民春113年度調字第13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許黃紅緞、相對人黃連興、相對人黃
          連輝、相對人劉瑞昌、相對人劉仁煌、相對人劉瑞聰
          、相對人劉瑞祥、相對人黃崑奇、相對人黃崑土、相
          對人黃文明、相對人黃文彬、相對人黃杰朋、相對人
          黃添財、相對人同誠興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
          人鄭瑞榕、相對人黃智傑、相對人周政賢、相對人蕭
          黃彤、相對人黃孝德、相對人黃慶銓、相對人黃愛珠
          、相對人黃秋香、相對人黃淑貞、相對人黃新賓、相
          對人李佳錚、相對人劉玉秀、相對人黃覺賢、相對人
          黃麗蘋、相對人黃怡惠、相對人黃麗青、相對人黃麗
          芳、相對人黃佩婷、相對人黃慶義、相對人黃慶禮、
          相對人黃慶宗、相對人胡黃綢、相對人茂石資產管理
          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村沂、相對人黃民強、相對人
          黃文生、相對人黃文伸、相對人劉毅琳、相對人陳昱
          均、相對人陳幸鴻、相對人黃玉欣之起訴狀繕本(含
          書證)及調解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調字第13號聲請人與相對人間分割共
          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含書證)及調解期日通知書,
          現由本股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6日上午9時整
          ,在本院第九法庭行調解程序。
      四、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羅惠琳
 

  • 發布日期:113-04-16
  • 更新日期:113-04-16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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