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調字第000013號相對人許黃紅緞、相對人黃連興、相對人黃連輝、相對人劉瑞昌、相對人劉仁煌、相對人劉瑞聰、相對人劉瑞祥、相對人黃崑奇、相對人黃崑土、相對人黃文明、相對人黃文彬、相對人黃杰朋、相對人黃添財、相對人同誠興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鄭瑞榕、相對人黃智傑、相對人周政賢、相對人蕭黃彤、相對人黃孝德、相對人黃慶銓、相對人黃愛珠、相對人黃秋香、相對人黃淑貞、相對人黃新賓、相對人李佳錚、相對人劉玉秀、相對人黃覺賢、相對人黃麗蘋、相對人黃怡惠、相對人黃麗青、相對人黃麗芳、相對人黃佩婷、相對人黃慶義、相對人黃慶禮、相對人黃慶宗、相對人胡黃綢、相對人茂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村沂、相對人黃民強、相對人黃文生、相對人黃文伸、相對人劉毅琳、相對人陳昱均、相對人陳幸鴻、相對人黃玉欣之開庭通知等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民春113年度調字第13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許黃紅緞、相對人黃連興、相對人黃
連輝、相對人劉瑞昌、相對人劉仁煌、相對人劉瑞聰
、相對人劉瑞祥、相對人黃崑奇、相對人黃崑土、相
對人黃文明、相對人黃文彬、相對人黃杰朋、相對人
黃添財、相對人同誠興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
人鄭瑞榕、相對人黃智傑、相對人周政賢、相對人蕭
黃彤、相對人黃孝德、相對人黃慶銓、相對人黃愛珠
、相對人黃秋香、相對人黃淑貞、相對人黃新賓、相
對人李佳錚、相對人劉玉秀、相對人黃覺賢、相對人
黃麗蘋、相對人黃怡惠、相對人黃麗青、相對人黃麗
芳、相對人黃佩婷、相對人黃慶義、相對人黃慶禮、
相對人黃慶宗、相對人胡黃綢、相對人茂石資產管理
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村沂、相對人黃民強、相對人
黃文生、相對人黃文伸、相對人劉毅琳、相對人陳昱
均、相對人陳幸鴻、相對人黃玉欣之起訴狀繕本(含
書證)及調解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調字第13號聲請人與相對人間分割共
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含書證)及調解期日通知書,
現由本股保管,相對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6日上午9時整
,在本院第九法庭行調解程序。
四、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羅惠琳
- 發布日期:113-04-16
- 更新日期:113-04-16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