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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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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基簡字第000264號王英助、王昆明、李王根旺、紀麗玲、王薏琇、王芸溱、王淑宜、林麗香、王志仁、王志偉、王湘怡之開庭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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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民玄113年度基簡字第26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王英助、王昆明、李王根旺、紀麗玲、
          王薏琇、王芸溱、王淑宜、林麗香、王志仁、王志偉
          、王湘怡之起訴狀繕本、補正後起訴狀繕本、原告二
          次追加起訴暨陳報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
          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第151條第2
          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基簡字第264號原告林秀月與被告王英
          助等間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補正後起訴狀繕本、原告二次
          追加起訴暨陳報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
          本股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8日下午2時
          整,在本院第七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洪儀君
  
                   
 

  • 發布日期:113-04-24
  • 更新日期:113-04-24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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