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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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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基小字第000499號張瑞聰之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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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民日113年度基小字第499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張瑞聰之撤回起訴通知書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基小字第499號原告臺灣土地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與被告張瑞聰間給付借款事件。
      二、應送達之撤回起訴通知書,現由本股保管,被告得隨
          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白豐瑋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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