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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000014號陳智豪之開庭通知等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民春113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1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陳智豪之113年5月1日準備程序筆錄、
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簡上附民移簡字第14號原告賴怡君與
被告陳智豪間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113年5月1日準備程序筆錄、準備程序期日
通知書,現由本股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13日上午9時3
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行準備程序。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羅惠琳
- 發布日期:113-05-01
- 更新日期:113-05-01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