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基保險小字第8號陳崑隆之開庭通知等

字型大小: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民地113年度基保險小字第8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陳崑隆之起訴狀繕本、歷次書狀繕本及
          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基保險小字第8號原告富邦產物保險股
          份有限公司與被告陳崑隆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歷次書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
          通知書,現由本股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8日下午2時1
          0分,在本院第9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林煜庭

  • 發布日期:113-05-01
  • 更新日期:113-05-01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