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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4年度基小字第001217號蔡文敬之撤回通知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8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民月114年度基小字第1217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蔡文敬之撤回通知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4年度基小字第1217號原告國泰世華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蔡文敬間清償債務事件。
二、應送達之撤回通知,現由本股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
領取。
書記官 顏培容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28
- 更新日期:114-10-28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