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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執助字第000677號郭文屏之拍賣通知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8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114司執助儉字第67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郭文屏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4年度司執助字第677號債權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郭文屏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節本。
節本:
主旨:本院定於114年11月25日下午3時30分在民事執行處投標室,就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實施第2次公開拍賣,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28 日
民事執行處儉股書記官吳鳳吟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28
- 更新日期:114-10-28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