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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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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4年度易字第000735號ANTONY LIAO(中文名:廖德雄)之開庭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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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示送達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8日下午
發文字號:基院麗刑禮114易735字第17035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ANTONY LIAO(中文名:廖德雄)之傳票一件,張貼於本院牌示處。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4年度易字第735號被告廖德益等等傷害案件。
      二、傳票是傳喚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17日下午2時45分於調解室行調解程序、下午3時20分在本院三樓第二法庭行準備程序,應受送達人應按時到場。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陳彥端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23  日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28
  • 更新日期:114-10-28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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