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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執字第027965號郭美麗之分配期日通知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114司執讓字第2796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郭美麗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4年度司執字第27965號債權人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郭美麗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節本。
節本:
主旨:本院定於114年11月28日上午10時整在民事執行處實行分配,請依說明二至七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讓股書記官蕭利峰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讓股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1-04
- 更新日期:114-11-04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