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駕駛徵選公告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甄選駕駛簡章
一、名額:駕駛正取1名,備取3名。(備取人員將於本院駕駛職缺出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錄取結果公告之日起於本院有進用需求時依序通知報到遞補;備取人員至下次本院辦理甄選駕駛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甄選結果,如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點: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
四、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各機關、學校現職之工友、技工及駕駛。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品德端正、無不良記錄,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且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三)駕駛需領有職業小客車及大客車駕駛執照且無被吊扣等違法
情形。
五、工作項目:
警備車及公務車駕駛、輪值駕駛、車輛清潔保養維護工作,環境
清理維護、發回證及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六、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30100至35770元(薪點120至170),餘
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勞動基準法」「工友管理要
點」辦理。
七、報名方式:
(一)112年11月08日下午5時00分前以掛號郵寄方式寄至「20145基隆市
東信路176號」,收件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總務科」收,封面註明「報
名駕駛甄選」,郵寄者以投寄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應檢附證件:(請繳交A4規格影本,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所附
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者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報名履歷表1份(黏貼最近1年內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
2.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3.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合格書表。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5.職業小客車及大客車駕駛執照各1份。
6.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甄選前案查詢同意書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1份。
7.服務機關移撥同意書正本(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經本院公告錄取
後應繳交原機關同意移撥書。)
八、甄選:
(一)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符合需求者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日期另
行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本院不另通知)。
(二)口試甄選及格分數為70分(含),經徵選錄取正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
撥手續,並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
九、有意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寄送至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總務科」收。
十、聯絡人:本院總務科王書敏
聯絡電話:(02)24652171轉1763
傳真電話:(02)2465-7559
- 發布日期:112-11-01
- 更新日期:112-11-01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