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催字第36號公示催告裁定

字型大小: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示催告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23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非敏110年度司催字第36號 

主旨:公示催告申報權利事項。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542條。

公告事項:本院110年度司催字第36號裁定內容。

                   法院書記官 陳錦進
附件: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催字第36號
聲 請 人 蔡淑智  住苗栗縣**市**路**巷*號*樓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如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於收到本裁定,自行核對附表所示證券之記載無誤後
       ,應於20日內向本院具狀聲請將本裁定公告於法院網站,倘
      未於期限內向本院具狀聲請,依民事訴訟法第542條第3項規
      定,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三、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
       站之日起6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承三,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25  日
                  基隆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簡正忠    
附表:                              110年度司催字第3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證券字號
(交易編號:2609)
股數
1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077-ND-0020013-9
1000
2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077-ND-0020014-0
1000
3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082-NX-0006577-1
363
  4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085-NX-0018351-6
165
  • 發布日期:110-07-23
  • 更新日期:110-07-23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