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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催字第81號公示催告裁定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示催告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24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非迅110年度司催字第81號
主旨:公示催告申報權利事項。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542條。
公告事項:本院110年度司催字第81號裁定內容(附裁定正本一件)。
法院書記官 黃壽祥
函 稿 代 碼:I011-1 公告催告公告
股 別:迅股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1-02-24
- 更新日期:111-02-24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