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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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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第38號除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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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民春111年度除字第38號
公告日:中華民國111年10月3日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標題:111年度除字第38號除權判決要旨
 
111年度除字第38號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38號
聲 請 人 黃淑慧  住臺北市中正區
上列當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9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9  日
                  民事庭法  官  曹庭毓
以上節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3  日
            書記官  顏培容
附表:111年度除字第38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證券字號
股數
1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077-ND-0049781-7
1000
2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077-ND-0049782-9
1000
3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088-ND-0639735-0
1000
4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084-NX-0016899-0
361
 
 
  • 發布日期:111-10-03
  • 更新日期:111-10-03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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