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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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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15號除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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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民日112年度除字第15號
公告日:中華民國112年3月28日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標題:112年度除字第15號除權判決要旨
 
112年度除字第15號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15號
聲 請 人 陳美吉  住臺北市內湖區
           身分證統一編號:M221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3月21日辯論終 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略)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8  日
                      民事庭法 官 林淑鳳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8  日
                            書記官 張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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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12年度除字第15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新臺幣)
支票號碼
備考
001
立川企業社
基隆市第一信用合作社大武崙分社
111年6月15日
1萬4,800元
KAE0230368
 
 
 
                        
            
            
    
            
                    
 
  • 發布日期:112-03-28
  • 更新日期:112-03-28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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