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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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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4年度除字第000024號除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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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民宙114年度除字第24號
公告日:中華民國114年10月2日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標題:114年度除字第24號除權判決要旨
 
114年度除字第24號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24號
聲 請 人    陳郭美娥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除權判決等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略)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日
          民事庭    法官  ˉ王翠芬ˉ
 
  以上正本系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4年10月2日
                    書記官ˉ王叙閎
 
附表: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民國)
票面金額
(新臺幣)
支票號碼
證券別
01
俋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銀行基隆分行
113年5月31日
3萬5,945元
TF0003947
支票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02
  • 更新日期:114-10-02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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