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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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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18號除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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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22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民黃110年度除字第18號
公告日:中華民國110年11月22日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標題:110年度除字第18號除權判決要旨
 
110年度除字第18號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18號
聲 請 人 莊邱玉珠 住臺北市
訴訟代理人 莊麗理  住同上
上列當事人間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11月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7  日
                  民事庭法  官  高偉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7  日
                        書記官  蕭靖蓉
附表:110年度除字第18號
發行公司
證券字號
張數
股數
備註
 1
 
志信國際(原名稱:志信運輸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79ND0021616-1
1
 
1000
 
 
2
同上
80NX0000941-9
1
137
 
3
同上
80NX0001436-9
1
180
 
4
同上
80NX0001944-0
1
140
 
 
 
  • 發布日期:110-11-22
  • 更新日期:110-11-22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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