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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26號除權判決
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14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民洪110年度除字第26號
公告日:中華民國111年1月14日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標題:110年度除字第26號除權判決要旨
110年度除字第26號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26號
聲 請 人 祥進科技有限公司
設台南市安定區
法定代理人 楊文進 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楊悅加 住同上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除權判決等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略)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0日
民事庭法 官 姚貴美ˉ
以上正本系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1年1月14日
書記官ˉ湯惠芳
附表:
110年度除字第3號
編 號
發票人及法定代理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民國)
票面金額
(新臺幣)
支 票 號 碼
受 款 人
1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名)
兆豐銀行基隆分行
110年5月18日
4,023,600元
MIC1634722
祥進科技有限公司
- 發布日期:111-01-14
- 更新日期:111-01-14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