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42號除權判決

字型大小:
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民地110年度除字第42號
公告日: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標題:110年度除字第42號除權判決要旨
 
110年度除字第42號除權判決要旨公告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42號
聲 請 人    鄭文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除權判決等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略)
  
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
          民事庭    法官  ˉ徐世禎ˉ
 
  以上正本系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
                    書記官ˉ張雅婷
 
附表: 
附表:110年度除字第42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1
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082-ND-0210513-9
1
1,000股
 
 
 
   
 
  • 發布日期:111-01-18
  • 更新日期:111-01-18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