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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40號崇右學校財團法人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1法登他字第40號
主旨:公告林金水等聲請辦理崇右學校財團法人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4月1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4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修訂捐助章程第6、20、21~34條,修訂內容詳如條文對照表。
二、財產總額原為新臺幣1,652,394,597元整,變更為新臺幣1,636,696,987元整。
主 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1-04-19
- 更新日期:111-04-19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