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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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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2號財團法人基隆社區大學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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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8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1法登他字第52號
主旨:公告林右昌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基隆社區大學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5月1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29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2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原為「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二路3巷1號」,變更為「基隆市信義區月眉路250巷22號」。
二、原捐助章程第4條:「本會會址設於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二路3巷1號。」,修訂為「本會會址設於基隆市信義區月眉路250巷22號。」。
主  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1-05-18
  • 更新日期:111-05-18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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