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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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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1號財團法人江之翠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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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8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1法登他字第51號
主旨:公告周逸銘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江之翠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5月1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00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7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8屆新任董事。代表法人之董事:周逸銘。
二、第8屆新任董事姓名如下:
董事長     周逸銘     
董 事     王櫻芬     
董 事     石婉舜     
董 事     林世煜     
董 事     胡慧玲     
董 事     陳佳雯     
董 事     鄭尹真     
三、修訂法人捐助章程第1~16條,修訂內容詳如捐助章程新舊條文對照表。
主  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1-05-18
  • 更新日期:111-05-18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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