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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5號財團法人春風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1法登他字第55號
主旨:公告王醒之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春風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5月3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21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5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6屆新任董事。代表法人之董事:王醒之。
二、第6屆董事姓名如下:
董事長 王醒之
董 事 巫佩純
董 事 拔耐‧茹妮老王
董 事 柯逸民
董 事 黃致誠
董 事 謝國清
董 事 李正仁
三、新任董事印鑑。
主 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1-05-31
- 更新日期:111-05-31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