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8號社團法人基隆市救難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1法登他字第58號
主旨:公告莊詠字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基隆市救難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1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24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9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10屆新任理、監事。代表法人之理事:莊詠字。
二、第10屆理、監事姓名如下:
理事長 莊詠字
常務理事 林炳德
常務理事 黃漢昌
理 事 孫蕙芬
理 事 彭登裕
理 事 何俊賢
理 事 張婉玲
理 事 王英武
理 事 陳郭慎
理 事 許子豪
理 事 邱錦忠
理 事 王銘祥
理 事 許俊生
理 事 高素梅
理 事 何麗玉
常務監事 陳德雄
監 事 汪建戎
監 事 林坤土
監 事 楊美姜
監 事 陳王雙雲
三、法人主事務所原為「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8巷6號底四層之6」,變更為「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212之11號」。
四、新任理、監事印鑑。
主 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1-06-17
- 更新日期:111-06-17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