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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9號財團法人台灣省基隆市教會聚會所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1法登他字第59號
主旨:公告李明智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台灣省基隆市教會聚會所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2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3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9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原財產總額為新臺幣133,006,802元,變更為新臺幣164,420,160元。
主 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1-06-23
- 更新日期:111-06-23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