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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71號財團法人寶春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1法登他字第71號
主旨:公告黃事吉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寶春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9月0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93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7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6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7屆新任董事。代表法人之董事:黃事吉。
二、第7屆董事姓名如下:
董事長 黃事吉
董 事 蔡林福
董 事 蔡榮福
董 事 黃家玲
董 事 江盟欽
董 事 黃姝玲
董 事 黃素茹
三、新任董事印鑑。
登記處主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1-09-02
- 更新日期:111-09-02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