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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1號社團法人基隆市腎友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生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1法登他字第81號
主旨:公告陳石明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基隆市腎友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1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20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9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10屆新任理、監事。代表法人之理事陳石明。
二、第10屆理、監事姓名如下:
理 事 長 陳石明
常務理事 吳志賢
常務理事 張夢瑞
理 事 簡美芬
理 事 廖恒暉
理 事 李游月圓
理 事 汪春長
理 事 呂洪芬
理 事 蔡美婷
常務監事 林鄭清
監 事 江欣儒
監 事 潘玫妃
三、新任理、監事印鑑。
登記處主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1-10-17
- 更新日期:111-10-17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