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5號財團法人基督門徒訓練中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2法登他字第15號
主旨:公告宋先惠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基督門徒訓練中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2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14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3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14屆新任董事。代表法人之董事:宋先惠。
二、第14屆新任董事姓名如下:
董事長 宋先惠
董 事 廖元威
董 事 朱 平
董 事 魏欽基
董 事 蘇義雄
董 事 鄭有恒
董 事 杜榮華
董 事 幸琮政
董 事 李培立
董 事 戴劍鋒
董 事 黃榮生
董 事 胡發宗
董 事 陳栐坤
董 事 吳榮典
董 事 楊開敏
三、第14屆新任董事印鑑。
登記處主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2-02-21
- 更新日期:112-02-21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