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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27號社團法人基隆市肢體新生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7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2法登他字第27號
主旨:公告林清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基隆市肢體新生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4月0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52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2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7屆常務理事劉乙成辭任,補選阮清義接任;理事郭福來辭世、理事翁奉民、張瑞玉、劉清元辭任,補選童愛月、簡自在、紀華民、黃碧華接任;常務監事高俊仁辭任,補選簡文德接任;監事李成名、羅曾壽辭任,補選李秀青、陳粉接任。
二、第17屆遞補理、監事姓名如下:
常務理事 阮清義
理 事 童愛月
理 事 簡自在
理 事 紀華民
理 事 黃碧華
常務監事 簡文德
監 事 李秀青
監 事 陳 粉
三、新任理、監事印鑑。
四、主事務所原設「基隆市中山區中山一路51號1樓」,變更為「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212巷12弄5-5號」。
登記處主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2-04-07
- 更新日期:112-04-07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